APP推广合作
联系“鸟哥笔记小乔”
浙江发布2021年度检验检测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在节能试验室发现振动台
2025-06-19 19:42:05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4月29日,浙江在浙江省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暨行政指导会上,发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个检验检测领域典型违法案例进行了集中曝光。年度

案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检验检测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14日,领域例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台州市局统一部署依法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大典在检查过程中,型案执法人员在水泥性能试验室未发现振动台及二次成型制样模具,浙江后在抗渗检测室发现制样模具,发布在节能试验室发现振动台,年度但均未发现有使用上述设备的检验检测痕迹。该公司负责人及该项目的领域例检测人员均承认在今年的检测活动中未使用过振动台和制样模具。经查明,大典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型案该公司出具多份《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ZJJT-BG-SDK202100001号、浙江ZJJT-BG-SDK202100003号、ZJJT-BG-SDK202100005号等)。该公司在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自我认定其采用GB/T2542—2012《砌墙砖试验方法》对砌墙砖及砌块进行抗压强度的检测。而在实际检测活动中,该公司检测员未使用过振动台和制样模具,不符合GB/T2542—2012《砌墙砖试验方法》中7.3.2的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案例二:宁波慈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宁波慈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编号为330282122104131410340701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报告涉及的被检测车辆浙BXXXXX在检测过程中,检验员王某未按照标准和程序要求对锥形管进行固定,导致检测过程中锥形管与排气管处于分离状态。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共处罚款人民币10.9万元,其中授权签字人阮某某和检验员王某各被处罚款人民币2.9万元。

案例三:温州市白象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白象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拉断的钢筋原材(样品编号:GYC202100706)未见打点标识;执法人员对已检毕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样品编号:HNT202100990)重新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显示其抗压强度峰值(952.29KN)均高于其已检样品的抗压强度锋值。经查明,该公司在开展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拉伸项目时,未按照GB/T28900—201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的要求,将未见标记的钢筋原材进行拉断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出具《钢筋原材(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物理性能检测报告》(编号:BGGYC202100519)1份;在开展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时,未按照GB/T50081—201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未将试块放置在压力试验机下压板中心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出具《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编号:BGHNT202100956)。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案例四:浙江中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1年4月,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浙江中欣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经查明: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1CSN0019《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存在抗压强度试验机内无原始数据的问题,该报告涉嫌伪造;编号为2021CSN0038《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存在抗压强度试验机内的原始数据与报告中的数据严重不符的问题,该报告中龄期3天试件6个抗压强度数值为24.6Mpa、25.4 Mpa、25.9 Mpa、24.9 Mpa、26.0 Mpa、25.7 Mpa,而在抗压强度试验机内的原始数据对应数据为34.68KN、35.43 KN、35.84 KN、35.32 KN、37.58 KN、35.48 KN(换算为21.7 Mpa、22.1 Mpa、22.4 Mpa、22.1Mpa、23.5 Mpa、22.2 Mpa),该报告数据涉嫌变造;自2020年11月19日后该公司出具的131份《普通混凝土试块抗渗性能检测报告》只收样但不经检测直接出具抗渗试验报告的问题,该131份报告涉嫌伪造。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5.2万元。

案例五: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7月,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依法处理的通知》,反映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1KSZ00121的报告在检测中空白污染,结果错误。2021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经营场所调取编号为2021KSZ00121的报告及相关检测原始记录。经查明,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xx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签订《室内空气检测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检测项目为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检测。2021年4月28日,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到该项目现场对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1000mL,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对上述样品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和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进行了检测,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编号为2021KSZ00121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该工程所测项目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其中菌落总数项目由张某某负责检测,黄某负责复核。在《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检测原始记录》中检测点号1空白计数为3,平均计数为9,结果为6(CFU/mL);检测点号2空白计数为3,平均计数为11,结果为8(CFU/mL),上述检测空白污染,结果错误。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共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某某、检测人员张某某和复核人员黄某各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六:平湖市滨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1年4月,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实验室审核专家依法对平湖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通过对两批抗渗试验检测设备的检查和检测人员毛某的询问,发现该检测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对某能源有限公司送来的两批混凝土试块进行混凝土抗渗试验,该公司检验人员毛某未经检测编造数据直接出具了上述两批混凝土试块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M202100064(检测日期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13日)、报告编号BGM202100065(检测日期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13日),该公司的检测科科长刘某负责上述两批混凝土抗渗试验的数据审核工作,刘某在毛某检测上述两批次混凝土试块时未实地查验就通过了数据审核。上述行为违反《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嘉兴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共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其中检验员毛某某和检验科长刘某各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七: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7月,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依法处理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显示在2021年度省级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核查中,发现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泽环检字〔2021〕第041615号报告,汞、砷项目的测定未按HJ680-2013标准要求开展检测,遗漏了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查明:2021年3月29日,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接常山xx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沉积物底泥样品。根据法人顾某某陈述,2021年4月15日因检测工作量大,顾某某要求实验室人员加快操作,导致在对上述沉积物底泥样品的检测过程中,汞、砷项目的测定未按照HJ680-2013标准要求开展检测,遗漏干物质含量的测定,直接按照干物质含量为100%的数据进行最终结果计算,且在报告复核过程中催促相关人员加急签字。2021年4月16日,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泽环检字〔2021〕第041615号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共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其中法人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八:湖州市长兴县朗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7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检测机构实验室能力验证核查,经验证技术核查发现,该公司出具的两份编号为CL21-04-0032和CL21-05-0068的报告中VOC含量项目水分质量分数缺少带有热导检测器的气象色谱仪,化合物质量分数定性分析中缺少质量选择检测器或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不满足于GB18582—2020的要求。经查明:两份报告均是涂料检测,检测依据显示采用《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但该项目检测人员陈某某、姚某,直接负责人员卢某某因公司没有配备热导检测器及程序升温控制器、质量选择检测器或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在检测过程中采用GB18582-2008的检测方法。而GB18582-2008在2020年12月1日已作废,被GB18582—2020所代替。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共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其中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各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九: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安排,本局执法人员会同相关专家对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科正环检2021-03-045检测报告的固废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标准为《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4—1987)、《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1-1989)、《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2-1989)。上述标准全部为水质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依据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检测。另查明该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使用设备安捷伦气相色谱仪 7890B(序列号:CN13503170)对上述编号为科正环检(2019)综字0201号检测报告环己酮项目进行检测,而未保存原始谱图文件。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及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案例十:海宁市中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

2021年4月,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实验室专家依法对海宁市中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开展样品收样、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水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和未按照规定保存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原始检测数据的行为。经查明,该公司在样品收样过程中,收样人员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在未收到委托人送来的检测样品,并确认样品信息的情况下,提前出具委托协议书;该公司在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委托单编号:WT-2021-04-005)中,检测人员在试件脱模时,操作不当将其中一组原先用于进行水泥胶砂强度试验(28天龄期)的试件损坏,且损坏之后未按照《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999)7试件制备和8试件养护要求,重新制备养护试验所需试块,检测人员也未按照程序文件登记水泥恒温水养护箱的使用维护记录;该公司在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报告编号:BG-2020-11-SN-186)中,由于恒加载水泥抗折抗压试验机连接的电脑存在问题,导致试验原始检测数据未保存;该公司在水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编号:BG-2021-01-SN-157)中,检测人员为节省检测时间,未按照《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中水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方法4.4加荷速度要求,人为加快加载速度,导致加荷速度远超标准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嘉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责任编辑:李佳榕
娱乐
分享到朋友圈
收藏
收藏
评分
评论

综合评分:

我的评分

参与评论(0)

社区交流公约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登录后参与评论
发布评论
用户社区交流公约

Xinstall 15天会员特权
Xinstall是专业的数据分析服务商,帮企业追踪渠道安装来源、裂变拉新统计、广告流量指导等,广泛应用于广告效果统计、APP地推与CPS/CPA归属统计等方面。
20羽毛
立即兑换
超级nice便签砖
超级超级超级奈斯!
1000羽毛
立即兑换
【新品】办公/外出两用静音充电小电扇
办公桌必备小电扇!
2000羽毛
立即兑换
娱乐
发表文章2
确认要消耗 羽毛购买
一个模型两个漏斗做好拉新活动吗?
考虑一下
很遗憾,羽毛不足
我知道了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我知道了
恭喜你~答对了
+5羽毛
下一次认真读哦
成功推荐给其他人
+ 10羽毛
评论成功且进入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10羽毛的奖励。分享本文章给好友阅读最高再得15羽毛~
(羽毛可至"羽毛精选"兑换礼品)
好友微信扫一扫
复制链接